我認為文化是指人類所有知識的資料庫, 文化的內容必定是要有人類自覺參與的創造在內,文化的意義在於了解人類不同種族不同國家所集合的所有特色,特色包含不同的知識活動、風俗習慣、宗教信仰、藝術.........多種不同元素所聚集,所以文化是一種包含廣大意義的名詞。例:西方著名哲學家泰勒(Tylor)就曾把文化定義為「一種複雜叢結之全體。這種複雜叢結之全體包括知識、信仰、藝術、法律、道德、風俗、以及任何其他的人所獲得的才能和習慣。這裡所說的人,是指社會的每一個分子而言。」這個定義的意思是指人類所有的東西,凡是想得出來的,都包含在內。
文化是一種生活的總合它是意義與行為的複雜體系,它界定為某一特定團體或社會的生活方式。它包括了信仰、價值、知識、藝術、道德、法律、風俗、習性、語言與服飾等。文化也包括思想方式與行為模式。細微的文化牽涉到研究人們怎麼想、他們如何互動,以及他們製造與使用的物體。它也是一種思維價值,行為模式,互動形態,語言符號以及生活方式。會以多層次的方式呈現出來,是一種生活方式,不管個人喜歡與否,就是生活的一部分。
文化就像一種活在世界上的象徵和過程吧!每個地區都有不同的特色、文化,包誇了語言、文字、生活習慣、歷史、想法以及所有的一切等.....文化是一個很廣泛的名詞,包誇的很多,但文化並不是只看表面,也有所謂的「深層結構」,要了解一個文化,就要先了解他的歷史。文化與我們生活息息相關,盛至我們平常的生活都會改變文化,也就是人類進步的象徵。
文化-相當廣泛 複雜叢結之全體包括.知識、信仰、藝術、法律、道德、風俗、等等..每個國家地區 人文 都會有不同的文化簡單來說就是過去傳承..等等祖先的知識.行為.活動. 隨著時代潮流就變成我們的文化也可以說是與我們生活作息具有相關聯性的
文化到底對我們具有甚麼樣的意義?文化是一種感覺,一種很主觀的直覺而且是不需要溝通討論就可以形成的共識需要溝通討論宣導的就不是文化。 文化必須是被共同接受的,只被一兩個人所接受的尚不足以形成文化。文化可以說是一個群體所共同持有的信念或價值觀、人生觀。它對外就是這個群體無形的表徵,對內則無形中影響著整個群體的每一成員。 文化就是一種歷史累積而成的智慧。 文化就是一種在這地區大家都有的傳統。 文化時間累積的技術。 文化的範圍到底在哪裡?文化的範圍很廣。般文化可分為三個層次:1.器物層次意義:人類為了解決生活上的需求所使用的器物和工具。功能:一個國家現代化程度的判斷標準。2.制度層次意義:包含制度與社會規範。功能:維持社會秩序群體關係的穩定。3.理念層次意義:包含思想、價值、觀念,透過文學、藝術、宗教等形式得以發揚和保存。功能:個人尋得生命的意義與價值。文化的範圍太廣了 舉凡日常生活的一切都可以算文化的一部分。
「文化」是不確定性的生活態度,無所不包。英國人類學家泰勒在《原始文化》一書中提到,文化是一種複雜的整體,包含知識、信仰、藝術、道德、律法、習俗及一個人做為社會的一分子,所應獲得的一切之能力和習慣。這使文化研究類似於一門「文化人類學」。美國文化人類學家米德,深入非洲原始部落去探討他者文化。文化是一個社會或團體所學習得來的一切行為,群體的社會行為。文化包括結構性問題:生產組織(經濟、維持生計)、家庭結構(人倫關係、血緣性)、社會層面之結構。 「思潮」(thoughts)是指思想所形成的一種潮流,文化不把它當作一種思想法則,而去當做一種生活方式。
文化:歷史,特色,民俗,習性…不管到哪個地方都會有屬於他們的「文化」現在我們的生活也是一種文化,大都是看著前人怎麼走後人就跟上腳步,跟隨著以前的傳統再做任何事情,所以我認為文化是基礎。
文化是我們所知透過社會傳播的習俗、知識、有形物質及行為模式的總稱。它的內涵包括一群人的思想、價值觀、習俗和人工製品、信仰、知識、歷史、藝術、道德、法律、風俗、習性、語言與服飾等。因此尊國旗的愛國表現成為美國文化的一部分,而熱中探戈舞則成了阿根廷的全民運動。文化就是人類生活的方式。
人類生活的一切都是文化文化不同的因素是因為環境(地形 氣候 ..) 族群 食物 政策 等的不同而有所差異我覺得文化很有趣而且直接對每個人的設計感官有絕對深遠的影響力
文化的內容必定是要有人類自覺參與的創造在內,這樣才算是文化。所以蜜蜂、螞蟻雖然有類似的社群組織及分工活動,但因為不是自覺的創造,所以也不算得是文化。因此在殷先生對人生所分的四層架構(物理層、生物層、生物文化層、價值層)中,生物文化層其實不算是甚麼文化,而人類的文化其實也不是屬於生物文化,可見他各層次的劃分是不清楚的。勞思光先生在《中國文化路向問題的新檢討》一書中便將文化解釋為一自覺的創造性活動,與自然相對。即是說「自然」是一已給與的存在,是不自覺地被造的,而文化則是人有自覺地創造出來的活動。而這種創造活動是有目的的,即是說人類自覺地意識到有某些目的需要達到,並透過一些實踐行動希望把它們完成的。所以勞先生便以自覺性作為區別文化與自然的分水嶺,認為只有人才能創造文化。
一、文化界定文化(Culture)---一種生活的總合它是意義與行為的複雜體系(system),它界定為某一特定團體或社會的生活方式(the way of life)。它包括信仰、價值、知識、藝術、道德、法律、風俗、習性、語言與服飾等。文化也包括思想方式與行為模式。細微的文化牽涉到研究人們怎麼想、他們如何互動,以及他們製造與使用的物體。誠如兩位社會學者所指出:「文化似乎是被『建構成』(built into)所有社會關係,構成基本假設與期望的基礎,而且是社會互動之所繫」。文化---本身是一種思維價值,行為模式,互動形態,語言符號以及生活方式。會以多層次的方式呈現出來,是一種生活方式,不管個人喜歡與否,就是生活的一部分文化---一種相對自主性(relative autonomy)的,他的存在價值必須取決於社會需求的情況下。在任何社會裡,文化界定美與醜、對與錯、好與壞的認知。文化幫助社會凝聚在一起。它給予人們一種歸屬感、教導他們如何行為,並告訴他們在特殊情況下做什麼想法。文化賦與社會意義。文化包含物質的與非物質的。1.物質文化(Material culture)---在某一社會中,被創造出來的物件共同所構成的文化,如筷子。是由某特定社會所創造的事物或物件,例如它的建築、藝術、工具、玩具、印刷、廣播媒體,以及其他實體物件所組成。在一般人的想法裡,物質工藝品構成文化,因為它們可以在博物館或文獻檔案裡搜集,並且分析它們所代表的意義。這些物件是重要的,因為它們是被賦與意義的。譬如說,一座廟宇不僅是一座建築或是一個禮拜的地方。它的形式與展現意指信徒的宗教意義體系。
文化有很多解釋 多元文化也是一種!有時說到文化以會扯到文明 到抵兩者有無相干!!!?? 值得探討文化的本質是人與人的精神意識和情感之間的聯繫,那麼,人的思維的活躍性和意識活動的不間斷特徵就決定著任何文化都是動態的文化,任何文化形態都是活的有機體,亦即任何文化形態都是處在不斷的發展和變化之中的。這是文化的又一個極為重要的特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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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認為文化是指人類所有知識的資料庫, 文化的內容必定是要有人類自覺參與的創造在內,文化的意義在於了解人類不同種族不同國家所集合的所有特色,特色包含不同的知識活動、風俗習慣、宗教信仰、藝術.........多種不同元素所聚集,所以文化是一種包含廣大意義的名詞。
例:西方著名哲學家泰勒(Tylor)就曾把文化定義為「一種複雜叢結之全體。這種複雜叢結
之全體包括知識、信仰、藝術、法律、道德、風俗、以及任何其他的人所獲得的才能和習慣
。這裡所說的人,是指社會的每一個分子而言。」這個定義的意思是指人類所有的東西,凡是想得出來的,都包含在內。
文化是一種生活的總合
它是意義與行為的複雜體系,它界定為某一特定團體或社會的生活方式。
它包括了信仰、價值、知識、藝術、道德、法律、風俗、習性、語言與服飾等。
文化也包括思想方式與行為模式。
細微的文化牽涉到研究人們怎麼想、他們如何互動,以及他們製造與使用的物體。
它也是一種思維價值,行為模式,互動形態,語言符號以及生活方式。
會以多層次的方式呈現出來,是一種生活方式,不管個人喜歡與否,就是生活的一部分。
文化就像一種活在世界上的象徵和過程吧!
每個地區都有不同的特色、文化,包誇了語言、文字、生活習慣、歷史、想法以及所有的一切等.....
文化是一個很廣泛的名詞,包誇的很多,但文化並不是只看表面,也有所謂的「深層結構」,要了解一個文化,就要先了解他的歷史。
文化與我們生活息息相關,盛至我們平常的生活都會改變文化,也就是人類進步的象徵。
文化-相當廣泛 複雜叢結之全體包括.知識、信仰、藝術、法律、道德、風俗、等等..
每個國家地區 人文 都會有不同的文化
簡單來說就是過去傳承..等等
祖先的知識.行為.活動.
隨著時代潮流就變成我們的文化
也可以說是與我們生活作息具有相關聯性的
文化到底對我們具有甚麼樣的意義?
文化是一種感覺,一種很主觀的直覺
而且是不需要溝通討論就可以形成的共識
需要溝通討論宣導的就不是文化。
文化必須是被共同接受的,只被一兩個人所接受的尚不足以形成文化。
文化可以說是一個群體所共同持有的信念或價值觀、人生觀。
它對外就是這個群體無形的表徵,對內則無形中影響著整個群體的每一成員。
文化就是一種歷史累積而成的智慧。
文化就是一種在這地區大家都有的傳統。
文化時間累積的技術。
文化的範圍到底在哪裡?
文化的範圍很廣。
般文化可分為三個層次:
1.器物層次
意義:人類為了解決生活上的需求所使用的器物和工具。
功能:一個國家現代化程度的判斷標準。
2.制度層次
意義:包含制度與社會規範。
功能:維持社會秩序群體關係的穩定。
3.理念層次
意義:包含思想、價值、觀念,透過文學、藝術、宗教等形式得以發揚和保存。
功能:個人尋得生命的意義與價值。
文化的範圍太廣了 舉凡日常生活的一切都可以算文化的一部分。
「文化」是不確定性的生活態度,無所不包。英國人類學家泰勒在《原始文化》一書中提到,文化是一種複雜的整體,包含知識、信仰、藝術、道德、律法、習俗及一個人做為社會的一分子,所應獲得的一切之能力和習慣。這使文化研究類似於一門「文化人類學」。
美國文化人類學家米德,深入非洲原始部落去探討他者文化。文化是一個社會或團體所學習得來的一切行為,群體的社會行為。
文化包括結構性問題:生產組織(經濟、維持生計)、家庭結構(人倫關係、血緣性)、社會層面之結構。
「思潮」(thoughts)是指思想所形成的一種潮流,文化不把它當作一種思想法則,而去當做一種生活方式。
文化:歷史,特色,民俗,習性…
不管到哪個地方都會有屬於他們的「文化」
現在我們的生活也是一種文化,
大都是看著前人怎麼走後人就跟上腳步,
跟隨著以前的傳統再做任何事情,
所以我認為文化是基礎。
文化是我們所知透過社會傳播的習俗、知識、有形物質及行為模式的總稱。
它的內涵包括一群人的思想、價值觀、習俗和人工製品、信仰、知識、歷史、藝術、道德、法律、風俗、習性、語言與服飾等。
因此尊國旗的愛國表現成為美國文化的一部分,而熱中探戈舞則成了阿根廷的全民運動。
文化就是人類生活的方式。
人類生活的一切都是文化
文化不同的因素是
因為環境(地形 氣候 ..) 族群 食物 政策 等的不同
而有所差異
我覺得文化很有趣
而且直接對每個人的設計感官
有絕對深遠的影響力
文化的內容必定是要有人類自覺參與的創造在內,這樣才算是文化。所以蜜蜂、螞蟻雖
然有類似的社群組織及分工活動,但因為不是自覺的創造,所以也不算得是文化。因此在殷
先生對人生所分的四層架構(物理層、生物層、生物文化層、價值層)中,生物文化層其實不
算是甚麼文化,而人類的文化其實也不是屬於生物文化,可見他各層次的劃分是不清楚的。
勞思光先生在《中國文化路向問題的新檢討》一書中便將文化解釋為一自覺的創造性活動,
與自然相對。即是說「自然」是一已給與的存在,是不自覺地被造的,而文化則是人有自覺
地創造出來的活動。而這種創造活動是有目的的,即是說人類自覺地意識到有某些目的需要
達到,並透過一些實踐行動希望把它們完成的。所以勞先生便以自覺性作為區別文化與自然的分水嶺,認為只有人才能創造文化。
一、文化界定
文化(Culture)---一種生活的總合
它是意義與行為的複雜體系(system),它界定為某一特定團體或社會的生活方式(the way of life)。它包括信仰、價值、知識、藝術、道德、法律、風俗、習性、語言與服飾等。文化也包括思想方式與行為模式。細微的文化牽涉到研究人們怎麼想、他們如何互動,以及他們製造與使用的物體。誠如兩位社會學者所指出:「文化似乎是被『建構成』(built into)所有社會關係,構成基本假設與期望的基礎,而且是社會互動之所繫」。
文化---本身是一種思維價值,行為模式,互動形態,語言符號以及生活方式。會以多層次的方式呈現出來,是一種生活方式,不管個人喜歡與否,就是生活的一部分
文化---一種相對自主性(relative autonomy)的,他的存在價值必須取決於社會需求的情況下。
在任何社會裡,文化界定美與醜、對與錯、好與壞的認知。文化幫助社會凝聚在一起。它給予人們一種歸屬感、教導他們如何行為,並告訴他們在特殊情況下做什麼想法。文化賦與社會意義。文化包含物質的與非物質的。
1.物質文化(Material culture)---在某一社會中,被創造出來的物件共同所構成的文化,如筷子。
是由某特定社會所創造的事物或物件,例如它的建築、藝術、工具、玩具、印刷、廣播媒體,以及其他實體物件所組成。在一般人的想法裡,物質工藝品構成文化,因為它們可以在博物館或文獻檔案裡搜集,並且分析它們所代表的意義。這些物件是重要的,因為它們是被賦與意義的。譬如說,一座廟宇不僅是一座建築或是一個禮拜的地方。它的形式與展現意指信徒的宗教意義體系。
文化有很多解釋 多元文化也是一種!有時說到文化以會扯到文明 到抵兩者有無相干
!!!?? 值得探討
文化的本質是人與人的精神意識和情感之間的聯繫,那麼,人的思維的活躍性和意識活動的不間斷特徵就決定著任何文化都是動態的文化,任何文化形態都是活的有機體,亦即任何文化形態都是處在不斷的發展和變化之中的。這是文化的又一個極為重要的特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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